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2018年1月11日,我公司组织召开了磁县品佑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5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一期20兆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代表,与会人员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一致认为:磁县品佑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5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一期20兆瓦)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磁县品佑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5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一期20兆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磁县品佑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5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一期20兆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磁县品佑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5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一期20兆瓦)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后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反馈。
公示时间: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月20日。
受理电话:0310-5079881
邮编:056501
地址:磁县白土镇张二庄光伏电站
磁县品佑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1日
文件公示
磁县品佑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5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一期20兆瓦)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磁县品佑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5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一期20兆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磁县品佑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5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一期20兆瓦)验收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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