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伊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3团一期30MWp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73团
项目所属行业:电力
项目建设内容:
新疆伊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3团一期30MWp光伏发电项目采用1MWp光伏发电系统为一个子单元并网发电,共30个1MWp光伏系统单元,每个光伏单元采用地面斜单式阵列安装方式安装500kWp多晶硅光伏组件,接入1台500kW光伏并网逆变器,两台逆变器并联连接,本期以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光伏电站35kV开关站。从已有的经济园区新建500m混凝土路面进场,场内修建10785m的检修道路连接各个光伏发电系统模块。施工生产生活区布置在管理站西侧光伏电站永久占地内空地。工程于2015年5月开工建设,2015年10月完工,总工期6个月。工程总投资3.10亿元,其中土建总投资为0.33亿元。
二、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情况
2018年10月新疆伊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阿拉尔市中德润生态建设有限公司,采用调查为主方式补充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编写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补充监测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实施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2018年10月委托巴州天宝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新疆伊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3团一期30MWp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报告内容详见附件链接)。
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论
新疆伊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组织召开了《新疆伊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3团一期30MWp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新疆伊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巴州天宝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阿拉尔市中德润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新疆塔河源绿洲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工设计院;施工单位新疆皓天盛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特邀专家共12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认为新疆伊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能够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工作,补充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补充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基本完整;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阶段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75. 17公顷,水土保持总投资219.68万元,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各项措施,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工程完工后按照水保法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安排了水土保持评估工作,落实了相关的水土保持管理制度,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内容详见附件链接)。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伊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73团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江 15001605111
新疆伊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9日
公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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